广东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孔见
第79篇
编者按:宋代“颜筋柳骨”的提法,对书法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它使书艺品评增加了人品决定书品的要求,并使书法形象与儒家人格形象直接相连,从而赋予书法除工具性、艺术性之外的第三特征,即人格约束性。字如其人的儒家书法观由此而产生,并极大地影响了后世的审美取向,改变了魏晋书家传承下来的审美观,致使儒家文化的审美取向占领了书法艺术品鉴的主导地位。
01
记者尹大玮:孔见将军好!
颜真卿的“筋”、柳公权的“骨”是书法家有意赋予文字的符号特征,这种“筋、骨”的概念又是从何而来?如何与书法审美契合的呢?
孔见:这种概念的产生直接源于人物的品鉴,而且由来已久。尤其是“骨”的概念可以上溯到先秦两汉。
早期的人物品评往往与相术联系在一起,对人物贵贱、贫富、吉祸等作出评论。
汉以后相法与人物品鉴的联系仍存在着。但到了汉末魏初,由于统治阶级对人才的任用,需要以对人物的德行才能的考察评议为依据,这就使得人物品鉴成为当时政治生活中一个重要问题并影响到当时的整个社会生活。
刘助的《人物志》就是魏正始时期一部专门研究人物的著作,这时期的人物品鉴侧重于政治的实用性而非审美。
正始之后人物品鉴之风在士大夫中间盛行,品评人物逐渐由道德、政治的实用性转变为注重人物精神状态、风采神韵、内在修养等方面的美学评价。
“筋”、“骨”这一原本并非审美的概念也就是在这样一种品评风气中首先借用于书法评论中,而后波及画论、文论,乃至形成整个文艺理论中的一个共有的美学概念。
宋代苏轼《论书》中认为:“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这其中的概念不再是人物品鉴,而是书法评论了。
甚至到了晚清,康有为也说:“书若人然,须备筋骨血肉,血浓骨老,筋藏肉莹,加之姿态奇逸,可谓美矣。”
02
记者尹大玮:一个品鉴的概念和标准,能够在人物和书法两个领域之间转化,那一定是两个领域之间具有某种一致性。儒家思想在其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呢?
孔见:无论在人物品鉴,还是书法理论中,“筋骨”概念都十分准确地反映了对中和之美的追求。
“中和”是儒家美学的中心概念。儒家经典《中庸》把“中和”提到了形而上的高度:“中者也,天下之大本也;和者也,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同样是中国文化的核心概念,可以说这种思想已经渗透到了中国文化的每一个细胞。
03
记者尹大玮:那么,“颜筋柳骨”在书法理论中是如何具体承载儒家这种“中和”审美追求的?
孔见:书法艺术讲究隐藏筋骨,这是追求中和之美的最直接体现。
王羲之就很强调这一点,其《书论》中就讲道:“欲书先构筋力,然后装束,必注意详雅起发,绵密疏阔相间。……第一须存筋藏锋,灭迹隐端。”“筋力”可以理解为书法笔画内在的支柱,但须“存筋藏锋”,不可锋芒外露,然后再加以装束,使作品达到冲和的艺术境界。
王羲之在《用笔赋》中也提到“藏骨抱筋,含文包质”。筋骨的含忍隐藏,文与质的和谐,显然就是中和之美的具体呈现。书家对“骨”的理解是比较直观的硬朗,代表着一种“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雄强,而这种雄强不能过于张扬。到了萧衍的“肥瘦相和,骨力相称”,对儒家中和之美就已经直接表达了。
筋骨概念,由此成为文艺理论中使用极为普遍的一个美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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